7月25日,音集协发布了一则名为《互联网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付酬标准(草案)》的公告,明确了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的义务主体和付费标准。

1.义务主体:直播间使用音乐的付费义务主体为使用录音制品的主播和平台。付酬标准面向平台,再由平台和主播分摊使用成本。
2.收费标准:按照直播间类型划分为泛娱乐类直播和电商直播,实施不同的付酬标准。
在泛娱乐类直播中,作为K歌+背景音乐使用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300元/年、83元/季、29元/月;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100元/年、26元/季、10元/月。
使用音乐的电商直播间,收费标准为10000元/年、2777元/季、980元/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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